各团支部、全体2021级新生团员:
为严格规范团员管理,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团,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文件精神,按照《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关于转移团员组织关系手续的通知》文件要求,3044永利集团最新链接团委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2021级新生团员(含本科生、研究生)团关系转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线上转接
(一)建立新生团支部
各新生团支部已于2021年9月7日全部建立,共计7个(分别为应用数学2021级1班团支部、应用数学2021级2班团支部、统计学2021级1班团支部、2021级2班团支部、大数据2021级1班团支部、应用数学2021级拔尖班团支部和研究生2021级团支部)。学院团委要指导新生班级召开支部大会成立团支部,选举团支委(班委),并应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录入新生团支部信息。
根据《3044永利集团最新链接“班团一体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团支部实行 “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工作模式,团支部一般可以设置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学习委员、生活委员等。班团支委确立后,选举产生的各新生班级团支部书记应将班级团支委选举情况汇报至团委组织部,由组织部工作人员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优先接收团支委的组织关系,录入团支委信息,并将团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确立为团支部管理员。
(二)团员个人发起转入申请
1.学生团员在9月12日前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八位): https://zhtj.youth.cn/zhtj,进入“个人中心”;登陆账号信息咨询原单位(学校)团组织。
2.点击左侧“关系接转”菜单。按界面要求和提示填写申请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等待审批。(转入申请也可由原所在单位(学校)团组织或者接收团组织发起。)
智慧团建申请转入组织为“四川省团委”—“3044永利集团最新链接团委”—“3044永利集团最新链接团委”—团员所在班级团支部。
“转接原因”选择“升学”;其他选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北京、广东、福建地区的新生团员通过本省(市)团建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
3.如已在9月7日前发起转接,或团关系已转至我院“流动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的同学,请由班级团支书(或组织委员)统计名单,于9月12日前汇报至团委组织部,由团委组织部统一进行分配、接收,无需团员自己进行操作。
(三)团支部接收新生团组织关系
1.各团支部核实团员身份。若团员身份属实,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进行线上确认接收。
2.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高中)未开展智慧团建系统网上管理工作,系统无任何新生团员注册记录,新生无须发起网上转接申请,入校报到后经学院团委核实团员身份后,由所在团支部统一注册管理。若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已经进行团员组织关系注册,其他团组织单位无法进行二次注册,必须通过原单位发起转接完成相关工作流程。
(四)时间要求
9月7日前,学院团委完成各新生团支部建立工作。
9月12日前,各新生团支部召开团支部大会,完成团支委选举工作,并将团支委(班委)名单报备至团委组织部。
9月14日前,各新生团员100%发起团关系转接申请
9月24日前,各团支部100%接收团员组织关系
9月20日-9月34日,各团支部核查系统人数,调查未完成转接的原因,并于9月25日将未完成转接的团员名单上报至团委组织部。
二、线下转接
(一)收集团员证
1.9月17日前,各团支部核实团员身份信息,并收齐团员证,交至学院团委X30447办公室。
2.各团支部统计班内丢失团员证同学名单,填写《3044永利集团最新链接2021届新生补办团员证团员名单》(附件1),并于9月12日前上报至团委组织部。根据后续通知前往团委X30447办公室领取空白团员证,指导团员填写信息,粘贴一寸免冠照片,并于9月17日前收齐交至学院团委X30447办公室。
3.预计于10月中旬由各团支部书记前往团委X30447办公室领回团员证,分发至各团员。
(二)收集信息
团员完成新生线上转接后,各团支部统计《3044永利集团最新链接2021级新生团员名单》(附件2),并于9月25日前将电子版上报至团委组织部。
(三)收集团员档案
收集团员档案各项工作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为方便团关系转接工作联络,请各新生班级团支书与组织委员加入“3044永利集团最新链接新生团关系转接工作群”QQ群(群号:708637069)。
2.近期将组织新生团关系转接工作讨论会,各新生班级团支书与组织委员需参加,具体时间地点见工作群通知。
3.请新生团员加强重视,主动配合学院(中心)团委完成线上转接、信息统计、团员证收集等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赵汉林(手机号:15198123906 QQ:1695083416)
张欣然(手机号:18991600008 QQ:3167064051)
共青团3044永利集团最新链接委员会
2021年9月7日